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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享受养老保险得铲掉“两道坎”
日期:2008-09-17 作者: 来源:《工人日报》
 

  为了让农民工也享受养老保险,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强和收入低的两大特点,国家有关部门将为农民工建立个人大账户,其个人缴费和单位全部或绝大部分的缴费都纳入这个账户。该账户可随农民工流动而在全国流动(《21世纪经济报道》)。

 

  “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不易,执行更难。因为,有两道坎拦在我们面前。

 

  哪两道坎呢?

 

  其一,“企业保护主义”。我国改革开放快30年了,国家出台了多部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给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员工办养老保险。而事实上,一些农民工已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年八年,之所以一直没办养老保险,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不敢”———农民工一提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就跟你“拜拜”。

 

  从表象上看,问题出在用人单位“有法不依”;但根本的原因是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不严”,面对有些用人单位就是“赖”着不给农民工办养老保险,视若无睹。如此,即便出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些用人单位仍将“我行我素”。所以,“企业保护主义”这道坎,非铲不可!

 

  其二,“地方保护主义”。当下,农民工养老保险金打入个人银行账户并随身携带,技术上已不成问题。但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和当地政府的“补贴部分”必须一同打入农民工个人账户。以往,一些地区对这一“补贴部分”有所截留,但“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以后,这种情况决不允许再出现。

 

  大而言之,农民工有无实实在在的养老保险,关乎社会的和谐;小而言之,农民工最需要“奔小康”,用人单位及当地政府给他们的“养老补贴”,实质上是“取之于农民工而用之于农民工”,并不是谁的“施舍”。因此,“地方保护主义”这道坎非铲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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