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2008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2008年全国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将达800万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对于有进城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进城务工不满6个月的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初次通过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来自地震灾区的农村劳动力可优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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