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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的相关条款要细化 农民工求职先求保障
日期:2008-02-25 作者: 来源:黑龙江日报
 

  近日,在哈尔滨市抚顺街人才市场,来自青冈县的农民张建国一直在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他说,由于没有什么特长,他打算找一份力工活干,还担心找到的工作工资没有保障。据抚顺街上一家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春节期间都不间断地举行招聘会,吸引了许多农民工前来求职,节后求职的农民工更是明显增加,一天里能接待三四百人。

 

  像张建国这样的担心,在农民工中很普遍。哈尔滨市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农民工在建筑行业工作的占53.7%、餐饮业占27.2%、家政服务业占19.1%。随着进城农民工的不断增多,其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突出,欠薪、工伤纠纷等损害农民工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进城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只占4.5%,参加失业保险的占1.4%,参加医疗保险的不到1%。尽管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已经有了政策规定,但参保率仍非常低,主要是由于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不愿为务工农民承担更多的费用,而针对用工企业的硬性法律规定和强制性的措施又很缺乏。一些务工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低没有参加保险的意识,也是造成参保率低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抚顺街人才市场求职的人群春节过后逐渐增多。

 

  专业人士介绍,农民工就业多不稳定,绝大多数以非正规就业为主,很多都不与用工单位签劳务合同。据调查,62%的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29%的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在一至二年之间,工作五年以上的就更少,劳动关系呈动态化,工作不稳定导致保险、养老等待遇得不到保障。哈市农委的资料显示,通过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找到工作的农民只占18.4%,其余的多是自谋职业。近些年来,一些工作稳定的农民工在城里扎下了根,但由于其整体劳动强度大,收入少,社会地位低,生活相对艰难,他们要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享受到“城里人”的保障还有很大的难度。

 

  省社科院的学者董宏扬说,保护农民工权益,首先要有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农民工维权的相关条款要细化,对违规的用工单位加以强力的约束,我省目前已制定并实施了一些相应的办法、规定,但在实际应用中却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应该根据农民工的从业特点专为他们起草一部专业、综合的法规条例来保障其权益;各执法部门应加大力度,依法对坑害、欺骗农民工的中介或单位进行切实的处罚;政府相关部门还应多进行一些有计划的劳务输出,使得农民工可以通过组织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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