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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08年开篇,农民工们的声音在一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渐次响亮起来。在北京、上海、福建等地新选出的人大代表中,首次有了农民工代表;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中有51名农民工;正在召开的四川省“两会”上,农民工代表黎明为第一次当选省人大代表激动不已。21日,四川打工妹胡小燕高票当选为广东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从农民工中间产生人民代表,并和其他社会阶层的代表一起共商国是,毫无疑问,这将为农民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开启一个崭新的时代。而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而言,农民工纷纷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更堪称是一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
农民工代表的标本意义
■郑文
农民工是新时期产生的社会新阶层,他们为城市文明与发展奉献着汗水和智慧。吸收更多的优秀农民工加入到人大代表队伍来,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
首先,这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这一政治特性。人民代表理应来自人民群众,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作为社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显然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生存状态从很大程度上可以折射出社会阶层的发展现状。增加农民工代表也是尊重人大代表来自各阶层的差异性,有利于国家整体上对各阶层利益的调配,从而使国家宏观决策更趋科学与合理。
其次,这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增加农民工代表,一方面体现了社会对农民工的尊重和重视程度,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有利于解决好农民工就业歧视、欠薪、子女入学难等社会问题,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另一方面能使农民工挺直腰身走向社会大舞台,有利于对农民工整体利益更为直接的主张和表达,参与管理国家,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真正体现主人翁的价值。
人大代表是一种政治待遇,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增加农民工代表,既满足农民工在经济利益上的诉求,也可表达进步的政治诉求,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也是社会走向文明和谐的必然所在。
意义之外还需实践“认同”
■江南
不容否认,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而言,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为农民工的利益代言,形成了一个利益诉求的机制与通道,优化了代表结构,拓宽了民主渠道。其数量多寡,层次高低都在其次,关键是开了个头,意义非凡。
但是,能不能达到预设的效果,还有一个实践过程,更需要各个方面的“认同”。
“认同”首先要来自其他代表和各级人大机关。农民工代表不是花瓶和点缀,帮助、指导、引导他们就是行动上“认同”。农民工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因政治、文化等素质制约,其行为能力与其他代表会有着某种程度上的差距,未必能准确反映群体的利益和诉求,较好地参与国家管理。这就需要其他代表帮助和人大采用多种渠道指导和引导代表素质逐步提高。
“认同”也需要来自本利益群体成员。人大代表应该将所代表群体的信息准确地传达出来,只要农民工所代表的集体能够真正认同农民工代表的作用,关心国情、代表民意、正确表达自身利益,那么,农民工代表即使文化低点,也是可以担此重任的。
“认同”更需要来自社会各界。社会各界对农民工代表的认同与否,决定其对自身身份的信任程度以及愿意为之奋斗的热情高低。农民工代表和各界、各层次的代表一起参政议政,这是一种政治权利上的平等。我们应当从这个高度去“认同”。它和让农民工在社保、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同城待遇”相比,更高一层次,也是时代必然。
“认同”还需要来自制度。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必须适应农民工队伍的实际情况,创新选举制度,完善制度保障,对农民工代表名额的确定、农民工身份的界定以及参选的途径、程序等加以明确,并从法律上加以保障,防止曾经有过的“官员占用知识分子名额,老板变身一线工人,企业家成了农民工代表”情况的出现,保障农民工代表真正来自农民工。
“认同”不是朝夕之事,需要持之以恒。比如,需要持续宣传,提高公众对农民工代表的认可度和信任度;理解、支持并为农民工代表履职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强化内部沟通,使农民工代表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动态和情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形成完整机制,让农民工代表也和其他代表一样,懂得如何享受权利,如何履行义务,如何进行民主监督和接受选民的监督,等等。唯此,农民工当代表之“星星之火”才可以“燎原”。
关键在于发挥好参政作用
■何勇海
用一个较形象的说法,农民工代表也即“草根代表”。“草根代表”身上体现的,不仅仅是荣誉,更多的应该是代言责任与参政能力。那么,该如何让农民工既有人大代表之名,又能充分发挥其参政作用?
首先,在选举方面,农民工的身份纯正与否至关重要。要使选出的农民工代表不只具有象征意义,而是能确实代表广大农民工群体,反映他们的主张、传递他们的诉求,就必须从广大一线劳动者的衷心拥戴中,通过公正程序产生,避免“疑似农民工”现象。如此选出的“草根代表”才具有真正代表性。
其次,选人大代表不是选劳动模范,不是选“明星人物”,应该选择一些参政议政能力比较强、敢于说话、善于当好草根阶层“嘴巴”的农民工当人大代表,以更好地为农民工群体的利益呐喊。如果只是“见到领导握握手,听完报告拍拍手,大会表决举举手”,却不能很好地代言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
此外,“草根代表”平时工作繁重、收入菲薄,家庭负担重,为了不浇灭其参政议政的满腔热情,与其他代表比较而言,尤其需要解决“草根代表”履职经费上的后顾之忧,以避免给其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压力。这绝不是“法外施恩”,而是“草根代表”能否超越对自己个人生计的关注,不辱使命地直抒民意,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建言献策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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