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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参加医保个人不缴费值得推广
日期:2007-10-24 作者: 来源:《工人日报》
 

  工人日报1018报道,杭州市不久前推出了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筹资、保大病、保当期”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上年浙江省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月缴纳3%,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农民工医疗保险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保障待遇与职工医保基本一致。

 

  要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提高他们的保障待遇,解决他们养老、看病等后顾之忧必不可少。

 

  长期以来,各地政府虽然在政策上已将农民工群体纳入社会保障范畴,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参保率仍然十分低,大量农民工游离在社会保障线之外,他们面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困境,成为影响我国城市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隐患。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在于,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过低,导致他们无力参保。试想,当他们解决眼前的生活都有困难时,又怎会为将来的养老、医疗做准备呢?

 

  杭州这一做法的好处恰恰在于,它降低了农民工参保门槛,减轻了农民工的负担,有利于扩大农民工参保面,切实保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让困难群众不再因为缺钱而无力参加社会保障,让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保障制度之间不再有鸿沟,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普通百姓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梦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内容。尽管杭州市政府将为这些惠民政策买单,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何为包括农民工等在内的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存、发展问题“托底”,让这些困难群体也能共享发展成果,是各级政府不容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笔者看来,杭州市委、市政府带了一个好头,在政策制定上向困难群体倾斜,用公共财政切实解决了低收入人群的“今日之难,明日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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