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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城务工人员有哪些基本条件要求?
日期:2004-03-03 作者: 来源:中国农业出版社
 

    并不是所有农村人口都可以进城务工,有关部门对进城务工人员条件有一些规定,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进城务工。如在《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三章“就业”中第十一条就规定的这样一些基本条件:

首先,进城务工的劳动力要达到法定年龄,也就是要年满16周岁,并且要有劳动能力,这是外出务工的先决条件。如果还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就不要外出务工,最好能继续完成学业。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允许使用未成年人进行劳动的;

    其次,要具备必要的职业技术能力。在现今的就业形势下,如果不具备一定的职业技术能力,很难适应工作。我们国家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无论从事技术工作还是简单工作,都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培训。

    再次,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外出务工而影响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比如,每个人都有赡养父母和扶养子女的义务,如果父母卧病在床或孩子未成年,而家中又没有其他人可以照顾他们,那么最好不要外出务工,否则就是因为务工逃避自己的义务。

    最后,要符合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他们授权的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外出务工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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