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导航 - 各地动态 - 工作研究 - 经验交流 - 阳光工程 - 基础数据 - 供求信息 - 教材服务 - 务工指南 - 权益维护 - 留言版
 
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 > 务工指南 > 务工准备
 
哪些地方务工需要办理边境证?如何办理?
日期:2004-03-03 作者: 来源:中国农业出版社
 

         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到达的地方如果是国家的边界城市或特区,有些地方还需要办理边境证。这些边境地区,主要有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云南省、甘肃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的一些市、县,诸如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等。务工者外出务工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所到的目标城市是否需要办理边境证。

    那么该如何办理边境证呢?首先要做的是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它办理的具体程序如下: 

(1)         应当到常住的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领取并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2)         要经当地居委、治保会加签意见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

(3)         要持派出所审核过的《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核发证,同时收取证件工本费。

附件:
相关内容
 
欢迎来信来稿 E-mail: nmpx@ngx.net.cn

本网站由农业部主办,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