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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辉南县阳光办夯实基础扎实推进阳光工程
日期:2007-06-26 作者: 来源:
 

     本网讯  辉南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全县有农业人口22.4万人,农村劳动力13.3万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2005年开始实施阳光工程,全县共完成阳光工程培训任务4,500人,转移就业率100%。阳光工程带动全县共转移农村劳动力4.2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6亿元,占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的13%,劳务经济已发展成为辉南县主导产业之一。为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序进行,他们采取了有效措施。

 

一、夯实基础,把握全局

 

面对阳光工程全新工作,把好事做好,把国家有限的补贴资金切实使用在农民身上。工作中,辉南县阳光办没有急于求成,本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工作原则,把工作重点牢牢定位在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深入开展基础调研工作上。

 

一是对全县农村劳动力底数摸清。借助载体广泛调研。他们将阳光工程工作融入农村党建和农业农村工作各环节中去,借助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载体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普查和科学分析了农村劳动力资源底数明确,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纳入全县《十一五规划》和《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狠抓落实。

 

二是对用工企业全面掌握用工量。阳光办组织培训基地定期进行专题调研。抓住传统节日、升学学期和挂锄等农村劳动力转移黄金期。在黄金期来临前一个月认真搞好调查统计,组织培训基地深入用工单位,主动了解所需工种、用工条件等情况,与用工单位签订委托招工培训合同,严格按合同要求组织培训。借助领导优势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抓住与县领导深入乡镇和企业调研的有利契机,注重从乡镇和企业工作汇报中捕捉用工信息,注重从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中求创新。借助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赢得乡镇领导的高度重视,赢得用工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农民的广泛信任,确保农民工在属地培训,就地就近转移。

 

三是对新生劳动力数据做到有数。每年初高中分流一批新生劳动力,为使这批流失生能进入培训基地学习,通过对中学和高中的调查,全面掌握不能升学的学生数,做到心中有数,对这批人要培训高技能的岗位,做永久性输出。

 

二、引入竞争,动态管理

 

国家在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上允许社会法人、服务团体和企业直接介入,为社会力量跻身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创造了机遇,也为传统的农业服务体系敲响了警钟。辉南县阳光办提出无论是哪一家培训机构,只要是实实在在把农民招进来,培训好,输出去,就可做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他们从“领导不利的、没有凝聚力的;工作不力的、没有工作热情的;弄虚作假的、工作不真实的”三方面着手,对认定的培训基地和分配的培训任务指标坚决实行了动态管理,严格按完成质量和承载能力重新确认培训基地,宏观确定指导性培训任务指标,增强了竞争力,调动了积极性。在2005年确认的某个培训基地,主要领导到了退休年龄,摆老资格,缺乏工作热情,根本完不成培训任务。我们将指标外拨400人,并对该基地进行了黄牌警告。对完成任务好的、工作做得实的培训基地给予奖励,极大地鼓励培训基地的积极性。

 

三、创新手段,校企共担

 

阳光工程涉及层面很广,涉及部门很多,具体业务靠培训基地来完成。阳光工程是国家公益性的惠农项目,无论任何基地实施都是不允许盈利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准许培训机构利用培训资金新上任何教学设施,更不准许挤占、挪用、贪占补贴资金。山东曹县等案例警醒大家,阳光工程专项资金是高压线,是政策红线。阳光工程涉及的全部培训专业、培训机构想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的方式收取培训费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是不现实、也是不切合实际的,只有实施免费培训,农民才能接受。如何使培训机构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促进培训经营,促进项目实施,是摆在阳光办面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2006年通过校企联合方式,成功探索了“实施国家项目促进培训机构业务全面开展,培训机构为企业招工获得中介报酬,利用中介报酬补充培训机构办公经费不足”的工作新思路,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一般每招工一人,用人单位付给培训机构中介服务费县内20—30元,县外100—200元,国外500元以上。阳光办在全面掌握企业用工数据的前提下,针对各培训基地的培训条件,针对用工企业的岗位,统筹分配用工指标。使各培训基地有的放矢,针对性的下到各乡去招工。县农广校为庆阳镇乳胶厂招工培训就是阳光办在与县委书记调研时,得知的招工信息,把任务下达到县农广校,仅用一个月时间完成招生、培训、输出任务。

 

四、两个互补,延伸链条

 

阳光工程覆盖面涉及二、三产业全领域,让培训基地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增设培训设施,不现实、也不科学。县阳光办采取两个互补:师傅与学员互补、培训基地互补。 

 

在实施中阳光办主动将阳光工程实践技能培训环节延伸到用工企业,借助用工单位的生产设施和有资质的专业技师以“师傅带徒弟”方式进行专业职业技能培训,一定程度上促使用工单位增加了培训投入成本,有效减轻了培训机构的资金和师资压力,充分调动了培训基地和用工单位两方面积极性。培训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规范化的委托招工培训合同书,用工单位委托培训机构有偿招生,允许培训基地聘请本单位有资质的技师对阳光工程学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基地按合同约定课时向实训企业支付教师讲课补助费和适当的耗材补助费。吉林卓越实业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后,新招收的450名农民工,就是利民公司与其签订委托招工培训合同实现的,卓越公司提前一个月开工,节省生产成本10多万元。

 

他们积极发挥阳光办核心纽带作用,将整合培训贯穿培训过程始终,将各培训基地统成一盘棋,捆绑成一个整体,促进各培训基地消除部门界限,相互取长补短,最大限度地进行整合式培训。基地间相互签订教室、设施和教师租赁或聘用合同,互相解决各培训基地自身办不了和办不好的各种难题,尽最大努力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和优势互补。县职中借助县利民公司劳务输出渠道关系,与大连船舶公司签订了焊工培训就业协议,学员在职中培训后在大连造船厂上岗就业。县利民公司为解决教师资源不足问题,与县职中3名教师签订了教师聘用合同,并从职中长期租赁教室300平方米用于培训。

 

五、多方筹资,增强实力

 

理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大意义必须充分认识到阳光工程专项补贴资金额度是有限的,从某种程度上讲 “杯水车薪”。阳光工程补贴资金一定程度上,只是起到“药引子”和催化剂作用。县阳光办从三方面对培训资金投入进行了探索实践,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积极赢得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县里将阳光工程工作列为县里考核乡镇主要内容,在县财力十分紧张情况下,每年列支5万元支持培训,并要求各乡镇必须确保必要的培训办公经费。

二是通过做大做强阳光工程品牌,靠优质服务节省用工单位的时间成本和投资成本,充分调动用工单位自主投资培训的积极性。两年来,我县用工单位共投入培训经费100多万元。在培训辉发城造纸厂农民工学员时,每人每天补助20元支持培训。

 

三是发挥补贴资金“药引子”作用,调动农民自主投入培训的积极性。通过订单和裁缝式培训,鼓励农民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培训补贴以外部分的培训费用由农民自己负担,阳光工程真正起到了“抛砖引玉”作用,两年来,全县农民工自己投入培训费用80多万元。

 

2007年是阳光工程质量监督年,辉南县阳光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阳光办与培训基地团结务实,开创辉南阳光工程工作新局面,推动着劳务经济走向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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