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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施教要讲方略
日期:2007-03-23 作者:徐道斌 来源:福建浦城县劳动就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职业培训密切相关,如何有效施教农民工,缩短农民工在企业的磨合期,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笔者谈谈个人体会。

 

选准教师:选派的教师既要熟悉企业工作特点,又要了解农村生活环境,与农民工有共同语言,这样授课时才能有“同感”,学员听后才能有所收获。

 

吃透“两头”:一头指教材内容,一头是培训对象,也就是既要“备”教材,又要“备”学生。教材内容除培训所需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规程外,还要结合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备好课,培训对象既要注意新、老员工之别,还要注意农民工务工前的工作特点,并结合中央到地方对企业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农民工政策等加以渗透。

 

及时反馈: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培训实效,通过培训,农民工“心动”了,说明施教有方,这样可继续传承这一教法;若农民工听了无动于衷,说明施教无方,必须马上采取修正教法,以免收效甚微。

 

以用为先:必须强调适用性、突出技能性,以零距离教学确保零距离就业。要结合农村、农业、农民的实际,解决农民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技术、技能问题,使培训后的农民能较快获取培训效益;要突出职业技能的实用性,应坚持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加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的课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培训后实现最大限度的转移就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就业为本:农村劳动力培训本身就是就业技能的培训,这就要求在办学的思想上、办学的模式上、专业的设置上、办学的机制上都要以就业为导向,紧紧抓住市场需求和农民需求两方面来为农村转移培训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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