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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阳光工程架金桥 闽宁合作结硕果
日期:2006-12-08 作者: 来源:
 

     彭阳县是宁夏南部山区一个传统的农业县,总土地面积2528.3平方公里,总人口2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3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5.7万人,2005年全县劳务产业收入14466万元,人均劳务收入570元。县内自然条件恶劣,农业生产落后,耕地短缺,工业不发达,就业岗位少,农村剩余劳动力、高(初)中毕业生和城镇待业青年已形成强大的就业压力。自实施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来,我县借助阳光工程培训的东风,把闽宁合作与阳光工程有机结合,抓住与福建泉州对口帮扶的良好机遇,加强对闽劳动力培训输出工作。坚持政府推动、基地实施、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调查市场、签定订单、组织培训、帮助就业、跟踪服务等程序,坚定不移抓监管,坚持不懈求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任务。目前,围绕福建劳动力市场需求举办各类培训班186期,培训农民工12018人,转移输出9214人,通过技能鉴定3307人,主要涉及电动缝纫、宾馆服务、电子组装、保安、消防、食品生产等20多个工种,对闽劳动力培训输出已成为我县阳光工程工作的亮点。培训后的农民工,不但能够稳定就业,每人每年可稳定挣回6000元以上的收入,还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对闽劳务输出的良好氛围

 

    由于我县地处偏僻,山大沟深,交通闭塞,信息不畅,农民长期受“以农为本”传统观念的影响,乡土意识浓厚,怕担风险,尤其对福建企业及劳动力市场缺乏了解,不愿外出,转移阻力较大。对此,我们坚持以宣传教育为突破口,配合各乡镇和部分村组采取举办培训班、利用集日和回族礼拜日宣讲、印发资料、组织优秀务工人员深入村组农户现身说法、利用广播电视务工人员专题片等多种有效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福建的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县乡干部联合进村入户发动群众,先后张贴培训公告481份,刷写标语500多条,发放福建省新威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招工宣传资料10余万份,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设专栏,定期发布培训信息136期。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加培训和转移输出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对闽农民工培训输出工作。

 

    二、抢抓机遇,扩大对闽劳动力培训转移规模

 

    我县把对闽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作为做大做强劳务产业的突破口。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劳务产业作为增收工程、培训工程和移民工程,作为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内容,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各培训基地及劳动部门负责人到福建,深入企业、劳动力市场和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调研考察,签订培训和输出协议,建立劳务基地,邀请福建省时代人才培训学校负责人和灿坤集团老总来彭参加全县劳务产业会议,介绍福建企业用工情况,培训基地师资状况及培训条件,发布劳务经济信息;组织在闽优秀务工人员回乡现身说法,先后有6名务工人员参加全县各种劳务会议,宣传打工成就,组织农民工赴闽务工。二是以硬作风、硬措施,落实硬任务,在年初的县委五届六次全委会议上,我县把劳务产业确定为全县三大支柱产业之一,扩大对闽培训输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同时启动实施了“321工程,即县级干部每人每年动员培训输出3名农民工,科级干部每人每年动员培训输出2名农民工,一般干部每人每年动员培训输出1名农民工;并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积极动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阳光工程培训和外出务工,捐资为农民工外出补助路费,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2006年共向福建输出农民工2000多人,在福建培训后学到一技之长的农民工1600多人。三是创新培训方式,打开回族农民在闽务工渠道。经过多次考察和协商,我县阳光工程培训办公室在2006年8月下旬与福建省泉州、晋江等地阳光工程基地达成协议,由我县组织输出农民工到福建,县阳光工程培训办公室补助路费,福建省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和转移就业。回族农民工可自带厨师,自办食堂,培训期间厨师工资及炊具由基地负责解决,就业后全部由企业承担,回族农民工在企业可独立集中居住。相信通过我们不懈努力,很快会建成回族农民工的务工基地,加快我县回族农民工对外输出步伐。

 

    三、因地制宜,确保培训转移质量

 

    为了实现“抓培训、树品牌、输得出、能巩固、保质量、增效益”的目的,我们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对保安、食品加工、宾馆服务、纺织、电动缝纫等工种,先后聘请宁夏福海职业技术学校、宁夏水利学校、固原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筑技术学院、宁夏大学的讲师到县内授课,把福建企业急需的农民工补贴路费送到福建的培训基地和相关企业,再对农民工进行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既方便了农民工和企业,又降低了培训成本。同时,成立了由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农牧、人事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乡企、财政、科技、就业、扶贫、建设、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全面推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为阳光工程培训和对闽劳务输出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阳光工程与闽宁合作的有机结合,使我们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转变了思想观念。通过深入宣传和优秀劳务工的现身说法,使广大农民逐步改变了“小富既安,小富既满”、“好出门不如歹在家”的传统观念,参加转移培训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实现了由“要我培训”到“我要培训”的转变。二是实现了技能型输出。通过针对性的培训,有508人获得中级瓦工职业资格,1285人获得了初级瓦工职业资格,1414人获得了其它工种的职业资格,30人掌握了缝纫工操作工的初步技能和务工知识,1500人稳定就业,其中在福建福州稳定就业的人数达到500多人。实现了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输出的转变。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全县通过阳光工程培训输出就业的有9214人,每年实现劳务收入5500万元。四是培养了一批专业队伍。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一批懂业务的专业教师队伍,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操作水平的锻炼,提高了他们的实际培训讲授能力,一批专业培训人才在不断成长,为劳动力转移培训保证了人才资源。五是密切了干群关系。广大农民经过免费培训和政府引导实现了就业,既增加了收入、得到了实惠,也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阳光工程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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