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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二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日期:2008-10-06 作者: 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一、概况

  2008年第二季度,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对全国102个城市[1]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这102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约1.9亿,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近50%;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5427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5.4%。

102个城市的地区分布情况

华北

东北

华东

中南

西南

西北

天津 石家庄秦皇岛 太原阳泉 赤峰

(6个)

沈阳 大连
本溪 鞍山
长春 通化
大庆 佳木斯 松原 牡丹江 抚顺  白城
哈尔滨 白山
齐齐哈尔 辽源
吉林  四平

(18个)

 

上海 南京 苏州 无锡 南通 徐州 常熟 绍兴 温州 福州 三明 南平 新余 济南 青岛 淄博 烟台 潍坊 威海 合肥 蚌埠 芜湖 厦门 盐城  泉州 萍乡景德镇(27个)

安阳 许昌 武汉 黄石 十堰 宜昌 襄樊 潜江 株洲 常德 湘潭 岳阳 郴州 益阳 衡阳 桂林 柳州 汕头 海口 长沙 郑州 荆州  湛江  佛山

(24个)

重庆 成都

泸州 宜宾

遵义 贵阳

昆明 玉溪

昭通 曲靖 保山 德阳 乐山

(13个)

 

西安 咸阳

银川 兰州

西宁 白银

宝鸡 延安

铜川 昌吉

金昌 石嘴山

库尔勒 吐鲁番

(14个)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102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490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501万人,求人倍率[2]约为0.98(见表1)。

  从总量看,劳动力的需求和供给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用人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占54.2%和53.5%,其中近45%的用人需求和50%的求职人数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约1/3的用人需求和求职人数集中在环渤海地区;从供求对比看,东、中、西部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9,0.97、0.94,在东部地区,珠江三角洲、闽东南、环渤海地区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分别为1.45、1.11和1.06。

  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8个城市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了25.9万人和18.2万人,各增长了5.7%和3.8%。分区域,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城市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了4.1万、18.7万和3.1万人,各增长了1.6%、14.7%和4.2%,三大区域的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1.2万、15.8万和1.2万人,各增长了0.5%、11.8%和1.5%。其中,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用人单位的需求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长了11.7%和0.5%,求职人数分别增长了7.2%和2.6%,珠江三角洲地区用人单位的需求人数比上季度下降了19.7%,求职人数比上季度增长了4.9%;闽东南地区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需求和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下降了14.6%和18.3%。

  在本季度与去年第二季度相同的95个城市中,本季度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0万人和16.5万人,各增长了4.7%和3.8%。分区域,东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减少了13.4万和4.6万人,各下降了5.4%和1.9%,中部地区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分别增长了30万和21.7万人,各增长了28.6%和19%;西部地区的需求人数增加了3.4万,增长了4.7%,求职人数略有减少。其中,在东部地区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人数除环渤海地区略有增长(增长了3.9%)外,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的需求人数均有所下降,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了8万、8.6万和0.5万人,各下降了6.3%、64.9%和2.5%;从求职人数看,长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求职的人数略有增加,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求职的人数减少,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求职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3%。

表1. 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

 相比变化

本期有效数

4897333

5014286

0.98

-

-

 

  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102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依然大于需求;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所增长。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下降,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有所上升。

  从行业需求看,79.4%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六大行业,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92.8%;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74.2%。

  3.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职业,又是求职人员集中的职业。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生产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较大,其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4.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占51%,外来务工人员占34.7%。与上季度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比重上升,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外埠人员的比重下降幅度较大。

  5.分性别来看,女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男性;分年龄来看,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年龄组;分文化程度来看,初中及以下、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求人倍率高于其他文化程度。

  6.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和技师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2.07、2.07、1.97。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本季度102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3%、38.2%和59.5%。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有所下降,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上升。(见表2)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3](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4](百分点)

第一产业

114426

2.3

+0.3

-

第二产业

1868853

38.2

-1.2

+0.9

第三产业

2914054

59.5

+0.9

-0.9

合计

4897333

100

/

/

 

  分行业来看,79.4%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六大行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30.7%、15.3%、11.9%、10.1%、6.7%和4.7%。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80.4%和12.4%,二者合计为92.8%;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5.8%、20.1%、17%和11.3%,四项合计为74.2%。

  第二产业中,制造业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有所下降,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建筑业的需求比重与上季度相比略有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第三产业各行业中,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均有所下降;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上升。(见表3)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农、林、牧、渔业

114446

2.3

+0.3

-

采矿业

62577

1.3

+0.3

+0.3

制造业

1501749

30.7

-1.9

+1.7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6740

1.6

+0.2

+0.1

建筑业

231833

4.7

+0.2

-1.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5189

2.8

+0.3

-0.3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47628

3.0

-

+0.1

批发和零售业

751123

15.3

-0.1

-0.9

住宿和餐饮业

584704

11.9

-0.3

-0.3

金融业

81565

1.7

-0.1

-

房地产业

110960

2.3

+0.2

-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8624

6.7

+0.4

-0.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7789

0.8

+0.1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507

0.7

-0.2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96627

10.1

+0.3

+0.9

教育

42020

0.9

-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4480

0.9

+0.1

+0.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1964

1.7

-

+0.3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29723

0.6

+0.1

+0.2

国际组织

1085

0.0

-

-0.1

合计

4897333

100

/

/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96.5%的用人需求集中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仅占0.8%,其他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7%。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占73.2%,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比重分别为26.5%、18.8%和11%,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7.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7.2%;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8.9%;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10.7%。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1.1和2.5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求比重则有所增长;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略有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仍有所上升。(见表4)

表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企业

4727199

96.5

-0.4

-0.4

  内资企业

3459197

73.2

-1.1

-2.5

    国有企业

191976

4.1

+0.8

+0.4

    集体企业

141056

3.0

+0.5

-0.6

    股份合作企业

194576

4.1

+0.1

-0.5

    联营企业

111284

2.4

-0.2

-

    有限责任公司

887926

18.8

-1.6

-

    股份有限公司

520284

11.0

+0.4

+0.3

    私营企业

1251051

26.5

-0.5

-1.8

    其他企业

161044

3.4

-0.6

-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40699

7.2

-0.4

+0.2

  外商投资企业     

422879

8.9

+0.1

+0.9

  个体经营

504424

10.7

+1.4

+1.4

事业

27900

0.6

+0.1

-0.1

机关

7636

0.2

-

-

其他

134598

2.7

+0.3

+0.5

合计

4897333

100

/

/

 

  四、职业供求状况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33.3%和33.2%,二者合计约占全部用人需求的66.5%。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需求也比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13.2%和10.5%。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上升了1.4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下降了2.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8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上升了1.5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为29.4%和29.1%,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58.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求职比重均为12.6%。

  与上季度相比,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下降了2个百分点,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略有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2.7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略有上升。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设备操作工的需求人数大于求职人数,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07和1.06;其余各职业类别均处于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状态,其中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的求人倍率较低,分别为0.79和0.77。(见表5)

表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5]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单位负责人

134118

2.7

+0.1

-0.1

169154

3.4

+0.2

+0.1

0.77

-0.01

-0.04

专业技术人员

645535

13.2

+0.7

+0.6

630643

12.6

+0.5

+0.6

0.99

+0.03

+0.01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512953

10.5

-0.5

-0.5

633723

12.6

-0.9

-1.9

0.79

+0.02

+0.07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1626852

33.2

+1.4

-1.8

1459193

29.1

+0.5

-2.7

1.07

+0.04

+0.04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93218

1.9

+0.2

+0.1

105924

2.1

+0.7

+0.3

0.85

-0.23

-0.12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1630499

33.3

-2.1

+1.5

1473967

29.4

-2.0

+1.3

1.06

+0.02

+0.01

其他

254158

5.2

+0.1

+0.2

364043

7.3

+2.5

+2.7

0.68

-0.33

-0.34

无要求

/

/

/

/

177639

3.5

-1.4

-0.4

/

/

/

合计

4897333

100

/

/

5014286

100

/

/

/

/

/

  五、求职人员分类状况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6]所占比重为51%,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1.1%(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37%),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7.1%,其他失业人员占12.8%;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34.7%,外来务工人员是由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组成,其所占比重分别为14.2%和20.5%。

  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4.2个百分点;外来务工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6.3个百分点,其中,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5.4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3个百分点;外来务工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4.8个百分点,其中,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增长了5.8个百分点。(见表6)

表6.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新成长失业青年[7]

1059004

21.1

+1.8

-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

392075

37.0

-2.3

+0.2

就业转失业人员[8]

856586

17.1

+1.3

-1.0

其他失业人员

644174

12.8

+1.1

-2.0

在业人员

296977

5.9

+1.2

-0.4

下岗职工

254073

5.1

+0.8

-0.9

退休人员

29908

0.6

-

-0.1

在学人员

136081

2.7

+0.1

-0.4

本市农村人员

710317

14.2

-0.9

-1.0

外埠人员

1027166

20.5

-5.4

+5.8

合计

5014286

100

/

/

  六、招聘、应聘条件状况

  1.性别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需求看,71.6%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其中,要求为男性的需求比重占37.5%,要求为女性的需求比重占34.1%。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多于女性,所占比重分别为54.8%和45.2%。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男性的求人倍率为0.95,女性的求人倍率为1.01。(见表7)

表7.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1836369

37.5

+1.3

-2.4

2748110

54.8

-0.8

-0.2

0.95

+0.01

+0.01

1671521

34.1

+0.5

-1.7

2266176

45.2

+0.8

+0.2

1.01

-0.02

-

无要求

1389443

28.4

-1.8

+4.1

/

/

/

/

/

/

/

合计

4897333

100

/

/

5014286

100

/

/

/

/

/

  2.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88.7%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65.8%;其中,对16–24岁、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比重分别为33.2%和32.6%。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在16-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主体,约占总求职人数的71.1%;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7.2%,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3.9%。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8、1.05、0.91和0.82。 (见表8)

 

表8.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16-24岁

1626079

33.2

-0.5

+1.8

1865183

37.2

-3.2

+2.8

0.98

+0.04

-0.02

25-34岁

1596251

32.6

-

-0.4

1701047

33.9

+0.7

-1.1

1.05

-0.04

+0.03

35-44岁

806718

16.5

+0.7

-1.7

1006482

20.1

+1.3

-1.0

0.91

-0.04

-0.03

45岁以上

313937

6.4

+1.2

-0.6

441574

8.8

+1.2

-0.7

0.82

+0.02

+0.01

无要求

554348

11.3

-1.3

+0.9

/

/

/

/

/

/

/

合计

4897333

100

/

/

5014286

100

/

/

/

/

/

 

  3.文化程度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约89.3%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38.5%,其中对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占59.9%;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8.2%;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5.3%;对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7.3%。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2.8%,其中59.4%的求职者是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比重为28.9%;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比重为19.1%;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比重为9.2%。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06、0.98、0.89、0.88和0.76。(见表9)

表9.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

度相比

供求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初中及以下

1379907

28.2

+1.4

+0.8

1450505

28.9

-1.8

+0.8

1.06

+0.08

+0.01

高中

1887139

38.5

-0.5

-0.8

2145619

42.8

-1.3

-0.6

0.98

-

-0.01

  职高、技校、中专

1130419

59.9

+0.3

+7.1

1273685

59.4

-1.2

+3.8

1.13

+0.16

+0.19

大专

750646

15.3

-0.4

+0.2

955807

19.1

+1.3

-

0.89

-0.10

+0.01

大学

341416

7.0

+0.6

-0.1

438018

8.7

+1.4

-0.3

0.88

-0.09

+0.01

硕士以上

15850

0.3

+0.1

-0.2

24337

0.5

+0.3

+0.1

0.76

-0.73

-0.66

无要求

522375

10.7

-1.1

+0.1

/

/

/

/

/

/

/

合计

4897333

100

/

/

5014286

100

/

/

/

/

/

  4.技术等级或职称

  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50%,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2.1%。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45.2%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资格等级,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中级技能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39.6%。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与用人需求的技术等级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需求大于供给。其中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和技师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2.07、2.07、1.97。(见表10)

表10.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869395

17.8

-1.5

-2.5

856343

17.1

-2.5

-2.9

1.50

+0.08

+0.07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456709

9.3

-1.4

-0.9

452523

9.0

-1.1

-0.4

1.50

-

-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185136

3.8

+0.2

+0.1

145923

2.9

+0.2

-0.2

1.76

-0.02

+0.14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04449

2.1

+0.1

-0.2

70379

1.4

+0.3

+0.2

1.97

-0.28

-0.34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46139

0.9

+0.2

+0.1

29101

0.6

-

+0.2

2.07

+0.23

-0.22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

515420

10.5

-0.4

-0.5

470058

9.4

-0.4

-0.7

1.58

+0.03

+0.08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221703

4.5

-0.4

-0.6

206971

4.1

-

-0.1

1.56

-0.07

-0.08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

51720

1.1

-

-0.1

32788

0.7

-0.3

-0.6

2.07

+0.61

+0.75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

 

2750200

54.8

+3.9

+4.5

/

/

/

无要求

2446662

50.0

+3.2

+4.6

/

/

/

/

/

/

/

合计

4897333

100

/

/

5014286

100

/

/

/

/

/

 

  七、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不同城市的经济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不同,其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对比的差异十分明显(见表11)。


表11. 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比

城市

求人倍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上海

0.94

14.2%

85.7%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社会中介服务人员

1:3

 

 

 

 

裁剪缝纫人员

8:1

美容美发人员

1:5

 

 

 

 

餐厅服务员、厨工

3: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6

天津

0.99

30%

70%

国际商务人员

3: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2

 

 

 

 

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2:1

采购人员

1:2

 

 

 

 

健身娱乐场所服务员

2:1

砌筑工

1:2

重庆

1.04

22.7%

77.2%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4: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4:1

工件表面处理加工人员

1:4

 

 

 

 

机械冷加工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4

沈阳

0.89

23.9%

70.8%

游戏开发人员

4:1

键盘操作人员

1:5

 

 

 

 

治安保卫人员

2:1

企业管理人员

1:4

 

 

 

 

高级车工

5:1

行政业务人员

1:5

济南

1.25

33.1%

66.7%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2:1

保洁人员

1:3

 

 

 

 

财会人员

2:1

治安保卫人员

1:2

 

 

 

 

行政业务人员

2:1

机械热加工人员

1:2

长沙

0.85

33.6%

63.4%

推销展销人员

4:1

保洁人员

1:3

 

 

 

 

保险业务人员

8:1

保管人员

1:4

 

 

 

 

餐厅服务员、厨工

4:1

秘书、打字员

1:2

武汉

1.39

24%

75%

推销展销人员

4:1

其他运输服务人员

1:3

 

 

 

 

社区服务人员

5:1

物业管理人员 

1:2

 

 

 

 

土建工程技术人员

4:1

秘书、打字员

1:2

郑州

0.67

7.2%

92.6%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2:1

推销展销人员

1:3

 

 

 

 

保险业务人员

3: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4

 

 

 

 

商品监督和市场管理员

2:1

财会人员

1:3

昆明

1.35

20.3%

75%

保育、家庭服务员

5:1

物业管理人员

1:4

 

 

 

 

餐厅服务员、厨工

3: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4

 

 

 

 

推销展销人员

4:1

秘书、打字员

1:4

成都

0.87

19.8%

76.9%

推销展销人员

2:1

秘书、打字员

1:2

 

 

 

 

机械冷加工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其他餐饮服务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1] 本季度全国共有114个城市上报了季度数据,其中,绵阳、广州、兴义、杭州、北京、深圳、宁波、洛阳、喀什、包头、南宁、乌鲁木齐等12个城市的数据未参加全国数据汇总。

[2] 求人倍率 = 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表明劳动力市场中每个岗位需求所对应的求职人数。如0.8表示10个求职者竞争8个岗位。

[3]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减少的百分点。以下同。

[4]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减少的百分点。以下同。

[5] 关于求人倍率的计算:表5中“无要求”一栏数据177639,已按照表中实际各职业的需求比例分别加权入各职业求职人数,然后,再以“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加权分配后的各职业求职人数未列入本表中。 以下“性别”(表7)、“年龄”(表8)、“文化程度”(表9)、“技术等级”(表10)表中“无要求”一栏处理方法同此表。

[6] 失业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7] 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

[8] 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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