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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二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日期:2007-08-08 作者: 来源:
 

 一、概况

  2007年第二季度,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对全国 103个城市[1]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这103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8亿,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47%;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5308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4%。

 

103个城市的地区分布情况

华北

东北

华东

中南

西南

西北

天津 石家庄秦皇岛 太原阳泉 赤峰 廊坊

(7个)

沈阳 大连

本溪 鞍山

长春 吉林

四平 通化 大庆 佳木斯

松原 哈尔滨

牡丹江 抚顺

齐齐哈尔

白山 白城

(17个)

上海 南京 苏州 无锡 南通 徐州 常熟 绍兴 温州 福州 三明 南平 萍乡 新余 济南 青岛 淄博烟台 潍坊 威海 东营 合肥 蚌埠 泉州 盐城 马鞍山

景德镇

(27个)

安阳 许昌 武汉 黄石 十堰 宜昌 襄樊 潜江 荆州 长沙 株洲 常德 湘潭 岳阳 郴州 益阳 衡阳湛江 桂林 柳州 恩施 开封 汕头 海口 (24个)

重庆 成都

攀枝花 泸州

宜宾 遵义

贵阳 乐山

昆明 玉溪

兴义 德阳

昭通 曲靖

(14个)

西安 咸阳

银川 铜川

兰州 西宁

白银 宝鸡

延安 库尔勒 吐鲁番 金昌

乌鲁木齐 昌吉(14个)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103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433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444万人。求人倍率[2]约为0.98(见表1)。

  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89个城市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56.9万人和57.1万人,各增长了18.1%和17.6%;在本季度与去年第二季度相同的89个城市中,本季度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47万人和31.5万人,各增长了14.4%和9.1%。

表1. 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3]

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4]

 相比变化

本期有效数

4330666

4441635

0.98

-

+0.02

 

  2007年第二季度全国103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依然大于需求;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2.3和5.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2.6和5.8个百分点。

  从行业需求看,79.3%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建筑行业。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9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73.8%。

  3.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求聘的职业。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生产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较大,其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4.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5]所占比重为54%。与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求职比重略有增长,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有所下降。

  5.分性别,女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男性;分年龄组,16–24岁、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年龄组,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1.02;按文化程度分组,初中及以下、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文化程度,分别为1.05、1.42。

  6.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2.31、2.29。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本季度103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3%、37.3%和60.4%。从总量结构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2.3和5.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2.6和5.8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6]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7]

(百分点)

第一产业

99671

2.3

-0.3

-0.3

第二产业

1614781

37.3

+2.6

+5.8

第三产业

2616214

60.4

-2.3

-5.5

合计

4330666

100.0

/

/

 

 

  从行业需求看,79.3%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29%、16.2%、12.2%、9.2%、7%和5.7%。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78%和15%,二者合计达9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6.8%、20.2%、15.2%和11.6%,四项合计为73.8%。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的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2.6和5.3个百分点,建筑业的需求比重各增长了0.1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1.3和2.5个百分点,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0.6和3.0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比重比上季度下降了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个百分点。(见表3)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农、林、牧、渔业

98643

2.3

-0.2

-0.3

采矿业

45192

1

-0.1

-0.2

制造业

1256973

29

+2.6

+5.3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5629

1.5

-

+0.3

建筑业

246169

5.7

+0.1

+0.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6687

3.1

+0.1

+0.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24726

2.9

+0.1

-0.3

批发和零售业

703924

16.2

-1.3

-2.5

住宿和餐饮业

527546

12.2

-0.7

+1.0

金融业

74684

1.7

-

-

房地产业

124004

2.9

-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1735

7

+1.0

-0.2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6305

1.1

+0.2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082

0.7

-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97682

9.2

-0.6

-3.0

教育

37300

0.9

-0.1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0286

0.7

-0.2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1072

1.4

-0.5

-0.1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19009

0.4

-0.3

-0.1

国际组织

4018

0.1

-

-0.1

合计

4330666

100

/

/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6.9%,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仅占0.9%,其他单位用人需求比重为2.2%。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占75.7%。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比重分别为28.3%、18.8%和10.7%,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7%;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8%;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9.3%。(见表4)

表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企业

4196427

96.9

-

+1.2

  内资企业

3176171

75.7

-1.8

-2.8

    国有企业

153408

3.7

-0.1

-0.6

    集体企业

152516

3.6

+0.4

-0.3

    股份合作企业

191804

4.6

+0.1

-1.2

    联营企业

101981

2.4

-0.4

-0.5

    有限责任公司

787486

18.8

-1.6

+1.7

    股份有限公司

447362

10.7

-0.4

-1.0

    私营企业

1187448

28.3

-

-0.5

    其他企业

154166

3.6

+0.2

-0.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93034

7.0

+1.8

+1.9

  外商投资企业     

335579

8.0

+0.8

+1.1

  个体经营

391643

9.3

-0.8

-0.1

事业

30156

0.7

+0.1

-

机关

10248

0.2

-

-

其他

93835

2.2

-0.1

-1.2

合计

4330666

100

/

/

 

  四、职业供求状况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35%和31.8%,二者合计约占全部用人需求的66.8%。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需求也比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12.6%和11%。

  与上季度相比,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1.5和0.6个百分点,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没有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下降了4个百分点,生产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增长了4.1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比重上升了 1.6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所占比重分别为31.8%和28.1%,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59.9%。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为14.5%和12.0%。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分别上升了1.2和3.7个百分点;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比上季度上升了0.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生产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人数大于求职人数,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05和1.03;其余各职业类别均处于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状态,其中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求人倍率最低,为0.72。 (见表5)

 

 

表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8]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单位负责人

121475

2.8

-0.3

-0.3

144886

3.3

-0.3

-0.4

0.81

-

+0.04

专业技术人员

544563

12.6

+0.6

+1.6

534549

12.0

-0.1

+1.2

0.98

+0.06

+0.03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77739

11.0

-1.1

-0.3

643795

14.5

-0.9

+0.6

0.72

-0.02

-0.05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1516324

35.0

-

-4.0

1413228

31.8

+0.4

-2.3

1.03

-0.01

-0.03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79402

1.8

-0.5

-0.7

78515

1.8

+0.3

-1.4

0.97

-0.40

+0.26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1375101

31.8

+1.5

+4.1

1248198

28.1

+1.2

+3.7

1.05

-

-

其他

216062

5.0

-0.2

-0.4

202538

4.6

-

-1.9

1.02

-0.04

+0.21

无要求

/

/

/

/

175926

3.9

-0.6

+0.5

/

/

/

合计

4330666

100

/

/

4441635

100

/

/

/

/

/

 

  五、求职人员分类状况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9]所占比重为54%。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1.1%(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36.8%),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8.1%,其他失业人员占14.8%;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29.9%。外来务工人员是由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组成,比重分别为15.2%和14.7%。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0.1和0.6个百分点;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比上季度下降了0.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7个百分点;外来务工人员中,本市农村人员的求职比重比上季度下降了1.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2个百分点,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1.8和0.8个百分点。(见表6)

 

表6.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新成长失业青年[10]

938600

21.1

-0.1

+0.7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

344350

36.8

+1.1

+1.8

就业转失业人员[11]

803322

18.1

-0.1

-0.6

其他失业人员

654896

14.8

+0.1

-1.4

在业人员

280959

6.3

+0.4

+0.7

下岗职工

266791

6.0

-0.6

-1.0

退休人员

31831

0.7

-

-0.2

在学人员

140245

3.1

+0.1

-0.2

本市农村人员

672237

15.2

-1.6

+1.2

外埠人员

652754

14.7

+1.8

+0.8

合计

4441635

100

/

/

 

 

 

  六、招聘、应聘条件状况

  1.性别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需求看,75.7%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其中,对男性的需求比重为39.9%,对女性的需求比重为35.8%。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多于女性,所占比重分别为55%和45%。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男性的求人倍率为0.94,女性的求人倍率为1.01。(见表7)

表7.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1727326

39.9

-0.5

-0.8

2441845

55.0

-1.0

-0.4

0.94

+0.01

-

1552068

35.8

-0.6

+0.1

1999790

45.0

+1.0

+0.4

1.01

-0.02

+0.01

无要求

1051272

24.3

+1.1

+0.7

/

/

/

/

/

/

/

合计

4330666

100

/

/

4441635

100

/

/

/

/

/

 

  2.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89.4%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64.5%;其中,对16–24岁、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比重分别为31.4%和33%。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年龄在16-34岁之间为主体,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69.4%;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4.4%,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5%。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 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1.02、0.94和0.81。 (见表8)

 

表8.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16-24岁

1366052

31.4

+0.1

-1.3

1526756

34.4

-0.1

-1.6

1

-

+0.02

25-34岁

1429844

33.0

+0.1

+0.7

1555273

35.0

+0.6

+1.6

1.02

-0.02

-0.01

35-44岁

783221

18.2

-0.3

+0.4

937032

21.1

-0.5

-

0.94

-

+0.04

45岁以上

300115

7.0

+1.1

-0.1

422574

9.5

-

-

0.81

+0.09

-+0.01

无要求

451434

10.4

-1.0

+0.3

/

/

/

/

/

/

/

合计

4330666

100

/

/

4441635

100

/

/

/

/

/

  3.文化程度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约89.4%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39.3%,其中职高、技校、中专的用人需求占52.8%;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7.4%;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5.1%;对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7.6%。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3.4%,其中55.6%的求职者是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28.1%;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19.1%;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9.4%。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05、0.99、0.88、0.87和1.42。(见表9)

 

 

表9.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

度相比

供求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初中及以下

1184242

27.4

+0.3

-0.3

1248189

28.1

+0.2

-0.2

1.05

-

+0.01

高中

1701828

39.3

+0.4

-1.1

1929641

43.4

-0.3

-2.3

0.99

+0.02

+0.04

  职高、技校、中专

897987

52.8

-1.8

+4.5

1072537

55.6

+0.5

+1.5

0.94

-0.02

+0.04

大专

654076

15.1

-1.2

-

848091

19.1

-1.1

+0.5

0.88

-0.01

-

大学

307211

7.1

+0.2

+0.5

399425

9.0

+1.1

+1.9

0.87

-0.08

-0.12

硕士以上

21436

0.5

+0.2

+0.2

16289

0.4

+0.1

+0.1

1.42

+0.08

+0.47

无要求

461873

10.6

+0.1

+0.7

/

/

/

/

/

/

/

合计

4330666

100

/

/

4441635

100

/

/

/

/

/

 

 

  4.技术等级或职称

  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54.6%,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6.6%。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49.7%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资格等级,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中级技能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3.7%。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与用人需求的技术等级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2.31、2.29。(见表10)

 

表10.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879594

20.3

+1.1

+0.2

887876

20.0

-0.1

-1.2

1.43

+0.03

+0.06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442993

10.2

-0.8

-0.4

419480

9.4

-0.4

-

1.5

-0.06

-0.04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161331

3.7

-

+0.1

136531

3.1

+0.3

+0.3

1.62

-0.18

-0.09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97884

2.3

+0.3

+0.3

52499

1.2

+0.1

-0.5

2.31

+0.11

+0.72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35590

0.8

-0.2

-0.1

19329

0.4

+0.1

-0.2

2.29

-1.07

+0.33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

476396

11.0

+1.2

+1.4

448690

10.1

-0.1

+0.5

1.5

+0.10

+0.08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222413

5.1

+0.4

-0.1

186351

4.2

+0.5

-0.2

1.64

-0.08

+0.05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

50495

1.2

+0.2

+0.3

57691

1.3

+0.7

+0.7

1.32

-0.75

-0.76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

 

2233188

50.3

-1.2

0.6

/

/

/

无要求

1963970

45.4

-2.2

-1.8

/

/

/

/

/

/

/

合计

4330666

100

/

/

4441635

100

/

/

/

/

/

 

  七、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不同城市的经济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不同,其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对比的差异十分明显(见表11)。


表11. 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比

城市

求人倍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

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天津

0.87

28.96%

71.04%

证券业务人员

2: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2

 

 

 

 

推销展销人员

2:1

秘书、打字员

1:2

 

 

 

 

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2:1

电子元件、器件制造工

1:2

上海

0.93

15.32%

84.63%

机械冷加工人员

44:1

社会中介服务人员

1:10

 

 

 

 

裁剪缝纫人员

8:1

电子元件制造人员

1:12

 

 

 

 

美容美发人员

19: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5

重庆

1.07

34.81%

64.69%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搬运、包装工

3: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裁剪缝纫人员

7:1

财会人员

1:3

济南

0.91

27.16%

72.79%

餐厅服务员、厨工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推销展销人员

2:1

财会人员

1:3

 

 

 

 

机械冷加工人员

3:1

保洁人员

1:2

南京

1.21

5.94%

93.48%

裁剪缝纫人员

18:1

部门经理

1:6

 

 

 

治安保卫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搬运、包装工

39:1

其他企业管理人员

1:2

武汉

1.11

28.84%

69.35%

餐厅服务员、厨工

4: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3

 

 

 

 

推销展销人员

3:1

保管人员

1:4

 

 

 

 

裁剪缝纫人员

2:1

行政办公人员

1:2

福州

1.25

64.6%

34.94%

鞋帽制作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2:1

治安保卫人员

1:2

 

 

 

 

裁剪缝纫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温州

1.47

61.98%

37.97%

机械热加工人员

2:1

电子产品维修人员

1:3

 

 

 

 

其它企业管理人员

2:1

经济计划人员

1:3

 

 

 

 

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2:1

财会人员

1:2

成都

0.82

15.75%

80.12%

推销展销人员

2:1

秘书、打字员

1:2

 

 

 

 

部门经理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旅游游览场所服务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西宁

0.95

25.48%

61.65%

餐厅服务员、厨工

3: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3

 

 

 

 

保险业务人员

4:1

普通电力设备检修人员

1:3

 

 

 

 

推销展销人员

4:1

机械设备维修人员

1:3

 



[1] 本季度全国共有116个城市上报了季度数据,其中,六盘水、佛山、宁波、郑州、杭州、深圳、喀什、石嘴山、北京、包头、绵阳、洛阳、广州等13个城市的数据未参加全国数据汇总。

[2] 求人倍率 = 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表明劳动力市场中每个岗位需求所对应的求职人数。如0.8表示10个求职者竞争8个岗位。

[3] 上季度(2007第一季度)的求人倍率为0.98

[4]  去年同期(2006年第二季度)的求人倍率为0.96。

[5]  失业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6]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减少的百分点。以下同。

[7]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减少的百分点。以下同。

[8]  关于求人倍率的计算:表5中“无要求”一栏数据175926,已按照表中实际各职业的需求比例分别加权入各职业求职人数,然后,再以“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加权分配后的各职业求职人数未列入本表中。 以下“性别”(表7)、“年龄”(表8)、“文化程度”(表9)、“技术等级”(表10)表中“无要求”一栏处理方法同此表。

[9]  失业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10]  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

[11]  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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