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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2005年第三季度,全国103个城市报送了本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信息。这103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45亿人,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55.9%;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 5310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61%。
103个城市的地区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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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 |
东北 |
华东 |
中南 |
西南 |
西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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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廊坊
秦皇岛、太原
阳泉 赤峰
(8个) |
沈阳 大连
抚顺 本溪
鞍山 长春 吉林 辽源 通化 白山
白城 松原 延边 哈尔滨 大庆 四平
齐齐哈尔
牡丹江 鸡西
(19个) |
上海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熟 南通
盐城 杭州 宁波
温州 绍兴 马鞍山
福州 三明 南平
萍乡 景德镇 青岛 济南 淄博 东营 烟台 潍坊 威海
(24个) |
开封 洛阳 安阳 许昌 合肥 蚌埠 武汉 黄石 十堰 荆州 宜昌 襄樊 孝感 恩施 潜江 株洲 湘潭 岳阳 常德 郴州 益阳 衡阳 德阳 深圳 汕头 佛山 湛江 柳州 桂林
(29个) |
重庆 成都 攀枝花 泸州
乐山 宜宾
贵阳 遵义
玉溪 保山
昭通 曲靖
(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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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宝鸡
咸阳 渭南
延安 铜川
白银 金昌
西宁 昌吉
库尔勒
(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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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103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426.6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438.9万人,求人倍率约为0.97(见表1)。
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长了近36万人和31万人,上升幅度分别为9.4%和7.8%;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约71万人和65万人,上升幅度分别为20.9%和18.3%。
下图1显示了2001年一季度以来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变化情况。
表1. 供求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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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人) |
求职人数(人) |
求人倍率 |
与上季度
相比变化 |
与去年同期
相比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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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有效数 |
4265598 |
4388603 |
0.97 |
+0.02 |
+0.03 |
2005年第三季度全国103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大于需求;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而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下降。
从行业需求看,用人需求相对集中的行业有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此外,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的用人需求也较大。
3.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其中,77.7%的用人需求集中在内资企业。
与上季度相比,国有、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均略有下降。
4.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求聘的职业。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是1.06、1.04、1.04。
5.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高达57.7%。求职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比重上升,而就业转失业人员呈现下降态势。
6.分性别,女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男性;分年龄组,16–24岁、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年龄组,其求人倍率分别为0.96、1.09; 按文化程度分组,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09、0.94、0.85、0.96和0.96。
7.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求人倍率较大的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工和高级技师,其求人倍率分别为2.09、2.06、1.88。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三季度103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6%、32%和65.4%。从总量结构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
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0.1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0.5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0.5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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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
需求人数(人) |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
|
第一产业 |
108280 |
2.6 |
+0.4 |
+0.4 |
|
第二产业 |
1366587 |
32.0 |
+0.1 |
-0.9 |
|
第三产业 |
2790731 |
65.4 |
-0.5 |
+0.5 |
|
合计 |
4265598 |
100 |
/ |
/ |
从行业需求看,用人需求相对集中的行业有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24.7%、19.1%和11.8%;此外,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也较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9%和8.1% (见表3)。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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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
需求人数(人) |
所占比重
(%) |
|
农、林、牧、渔业 |
105343 |
2.5 |
|
采掘业 |
27423 |
0.6 |
|
制造业 |
1052511 |
24.7 |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72414 |
1.7 |
|
建筑业 |
216261 |
5.1 |
|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
153783 |
3.6 |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124878 |
2.9 |
|
批发和零售业 |
814841 |
19.1 |
|
住宿和餐饮业 |
505031 |
11.8 |
|
金融业 |
88521 |
2.1 |
|
房地产业 |
101892 |
2.4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46442 |
8.1 |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44703 |
1.1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0606 |
1 |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384899 |
9 |
|
教育 |
22406 |
0.5 |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33222 |
0.8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61989 |
1.4 |
|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20015 |
0.5 |
|
国际组织 |
48418 |
1.1 |
|
合计 |
4265598 |
100 |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5.4%,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所占比重仅为1%,其他单位用人需求比重为3.6%。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用人需求占77.7%,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其需求比重分别为23.7%、19.8%和12.1%;此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5.4%;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为7.8%;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9.2%。
与上季度相比,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分别下降了1.7和2.6个百分点,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上升了1.2个百分点(见表4)。
表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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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需求人数(人) |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百分点) |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百分点) |
|
企业 |
4068331 |
95.4 |
+0.1 |
-0.1 |
|
内资企业 |
3159105 |
77.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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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
196278 |
4.8 |
-1.7 |
+0.2 |
|
集体企业 |
158954 |
3.9 |
-2.6 |
-0.7 |
|
股份合作企业 |
227081 |
5.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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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 |
151728 |
3.7 |
-1.3 |
-1.4 |
|
有限责任公司 |
806773 |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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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
492979 |
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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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