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教)函[2008]第6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厅(委、局)和阳光工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农垦总局、海南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批复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项目县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农民培训项目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我司决定举办农民培训项目管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关政策和要求;
(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网络监管系统培训。
二、参加人员
各项目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厅(委、局、办)、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农垦总局、海南农垦总局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具体工作人员各1人(两项工作由1人负责的省份或单位,只来1人);河北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 4月24日—25日,4月23日报到。
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北京市回龙观霍营,联系人:蔺岩,电话:010-81708734 81702910)。
本次培训班不设接站,各位代表可自行前往会议地点报到,也可于23日16:00在农业部机关正门乘班车前往。
四、其他要求
(一)报送有关材料。请各省农业厅(委、局)科教处牵头,会同其他农民培训单位,认真总结本省2008年第一季度农民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填写农民培训工作进展统计表(见附件1),于报到时交会务组。
(二)做好参会准备。各省要认真了解本省网络监管系统使用情况,汇总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提交培训班会务组。
(二)及时反馈参训人员名单。各省要严格控制参加培训班的人数,不得超员。各参训人员请于4月21日下班前将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ggcbgs@sina.com。
联系人:杨珺 于燕
电话:010-64194787 传真:010-64194439
科教司教育处联系电话:010-64193019 64193080
附件:1.2008年第一季度农民培训项目进展统计表
2.农民培训项目管理培训班日程表
3.农民培训项目管理培训班回执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抄送:财政部农业司;农业部财务司,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