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阳光工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阳光工程办公室,黑龙江农垦总局阳光工程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求,为了解阳光工程引导性培训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情况,决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防治艾滋病知识培训情况统计调查。请各级阳光办认真总结将本省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2007年度部位(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由各省级阳光办统一汇总后于2008年1月5日前将总结及汇总表上报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刘红强、于燕
电 话:010-64193019 64194787
邮 箱:yggcbgs@sina.com
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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