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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阳光工程实施两周年。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六部委的紧密合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阳光工程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肯定。为宣传阳光工程两年来的实施成效,交流地方工作经验,全面部署2006年阳光工程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国阳光工程实施,经研究,决定举办阳光工程实施两周年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和 2006年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现将座谈会和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对阳光工程的批示要求。交流基层培训和转移工作开展情况,探讨下一步工作推进思路,大力宣传阳光工程两年来在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成效。部署2006年阳光工程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推动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时间地点
(一)座谈会
时间:2006年4月28日上午
地点:人民大会堂
(二)培训班
时间:2006年4月28日下午
地点:北京蟹岛绿色生态渡假村(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机场辅路中段南侧,东直门乘418路、813路、小20路公共汽车,蟹岛渡假村下车,电话:010-84335569)
三、参加人员
(一)座谈会参加人员
有关领导,全国阳光工程指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座谈会发言人员和农民代表。
(二)培训班参加人员
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成员,各省(区、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处长。
四、几点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阳光办高度重视此次座谈会和培训班,选派1名主管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处长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二)有发言任务的省(区、市)代表(具体发言代表另行通知)于4月26日报到,其他代表4月27日报到。
报到地点:北京蟹岛绿色生态渡假村。
(三)请各省(区、市)代表于4月25日前填好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刘红强
电话:010-64193019 64194435
传真:010-64193089 64194439
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国阳光工程实施两周年座谈会暨项目培训班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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