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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阳光工程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对阳光工程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大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推进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开展,今年11月下旬,六部委将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经验交流会议”(会议通知即将印发)。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保证会议经验交流质量,请各省认真做好会议交流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工作交流材料
各省的交流材料主要介绍本省阳光工程工作成效、主要做法、经验与体会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材料要突出本省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的特色经验。各省的交流材料要观点突出,数字详实,结构清晰,文字精炼,篇幅在3500字左右。
二、地方典型经验材料
请各省根据9月19日科技教育司下发的农科(教)函[2005]78号通知的要求,从10个方面内容中任选5个以上主题,以县(市)为主,进行总结,分别形成一篇专题性典型经验材料。每篇材料在面上简要介绍该县(市)阳光工程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是按照选定的主题作专门叙述。要突出主题、层次分明、数据翔实,文字精炼,每篇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为了及时完成大会交流材料筛选和编印工作,请各省认真组织并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全省交流材料和地方典型经验的报送工作。全省工作交流材料务必于11月4日前,经主管厅领导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报至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地方典型材料务必于10月28日前,由各省阳光办把关并经主管厅领导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统一报送;
联系人:刘红强 电话:010-64193019
电子邮箱: yggcbgs@sina.com
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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