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起,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六部委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并取得显著成效。最近,我们发现社会上有个别单位和个人,以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名义,向有关部门和培训机构推销图书、教材等资料。在此,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郑重声明,该类活动纯属有关单位和个人自主行为,与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无关。
今年,六部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从项目管理、基地认定、检查验收、工作制度等方面加大对阳光工程项目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和各地阳光工程办公室授权,不得借阳光工程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2005.5.18
本网站由农业部主办,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