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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 > 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调研的通知
日期:2004-11-15 作者: 来源: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农科(教)函[2004]75号

 

黑龙江、吉林、湖北、江西、河南、安徽、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工程办公室: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要求,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今年各地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农业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也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办通知精神的情况,调研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工作进展,总结各地工作经验,分析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2005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提供对策建议,六部门决定近期赴有关省份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开展调研
    一、
调研内容

这次调研主要围绕中央一号文件、国办79号文件的要求,了解各地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调研各地阳光工程的实施进展,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地出台的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和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培训和转移工作进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情况;

(二)各地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培训收费情况、培训和转移台账的建立情况;

(三)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工作经验、培训模式、项目管理的成功做法及成效;

(四)各地对进一步完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基地认定、资金管理、检查验收办法的意见及建议;

(五)各地对2005年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重要举措和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议。

二、调研省份及参加人员

这次调研,农业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共组成五个小组,赴10个省份重点开展。具体分组为:第一组调研省份是黑龙江、吉林,农业部科技教育司陈凤秀副司长带队,劳动部就业指导中心、科技部农社司、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有关人员参加;第二组调研省份是湖北、江西,教育部职成司张昭文副司长带队,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劳动部培训就业司有关人员参加;第三组调研省份是河南、安徽,劳动部培训就业司刘丹华副司长带队,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教育部职成司、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有关人员参加;第四组调研省份是四川、云南,财政部农业司卢贵敏副司长带队,财政部农业司、农业部财政司、科教司有关人员参加;第五组调研省份是陕西、甘肃,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刘永泉副主任带队,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有关人员参加。

其他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根据调研内容和有关要求自行调研和总结,并提交报告。

三、调研时间

这次调研安排在11月中下旬,各组的具体调研时间由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到时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这次调研工作由六部门共同组织,各省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省阳光工程办公室牵头做好接待工作,要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汇总本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总体情况,总结各地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建议,并做好汇报准备。

(二)本次调研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各调研组在了解和掌握各省总体工作的基础上,将深入基层了解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实际情况。

(三)其他省份自行调研和总结报告于11月底前报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四)为了汇总全国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情况,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制作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调查表》,请各省认真填写,于11月底前一并报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调查表

 

 

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代章)

二ΟΟ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送:财政部农业司、劳动部培训就业司、教育部职成司、

科技部农社司、建设部人教司、

附件:
     阳光工程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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