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导航 - 各地动态 - 工作研究 - 经验交流 - 阳光工程 - 基础数据 - 供求信息 - 教材服务 - 务工指南 - 权益维护 - 留言版
 
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 > 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04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4-09-28 作者: 来源: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关于做好2004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04]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厅(局、委员会):

2004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实施县已经农业部、财政部、团中央研究确定,财政部已将项目资金按财政渠道拨付(财农[2004]141号文)。为切实做好2004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实施方案。请各项目实施县按照“行政部门监督、培训单位承担、凭借能力竞争、任务落实到人”的原则,依据批复的任务和资金额度重新修改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重点完善组织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确定核心农户。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本着“相对集中,点面结合,择优推荐,公正合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核心农户选定工作,并建立核心农户档案。选定核心农户的覆盖面应不少于本县60%的乡镇,有条件的可以在全县范围开展。要按村民小组合理选定核心农户,原则上每个村民小组选定1个。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核心农户要在本村公示。

三、突出主导产业。粮食主产区应重点围绕四大粮食作物开展培训,其它地区应围绕本县的主导产业开展培训,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四、提高培训效果。核心农户的培训要坚持集中培训和技术人员进村现场指导相结合,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天,技术人员结合农时进村现场指导不少于5次,确保核心农户掌握当地主导产业的关键技术,并能辐射带动周边农民。

五、确保专款专用。各省及实施县要加强对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要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制度,确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省财政配套资金专款专用。

六、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全程监管,层层建立责任制,要建立对培训机构、培训人员、核心农户的评价考核制度。培训人员的评价考核,主要通过农业行政部门采取访问核心农户和填写“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技术人员培训效果调查表”(附件2)等方式进行评价考核;核心农户的评价考核,主要通过访问村民和填写“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核心农户辐射带动效果调查表”(附件3)进行评价考核,要做到公正评价,奖优罚劣。

七、注重项目总结。为认真总结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请你们对本省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要突出重点,有对比、有事例、有数据、有分析,特别要注意总结切实可行的培训模式和方法。典型材料(包括县、乡、村及农户的好典型),请各省要按实施县(含2004年)10%的比例上报。

请各省农业厅和项目实施县农业局指导培训机构制定好实施方案,同时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按农业部秋冬种工作会议精神,科技人员要结合农时季节,尽快进村入户开展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含核心农户登记表电子件)经省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报农业部农民科技培训中心一式两份。请将总结材料及典型材料的电子件于11月20日前报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附件:1、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技术人员培训效果调查表

3、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核心农户辐射带动效果调查表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抄送:财政部农业司

送部内单位:财务司、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相关内容
 
欢迎来信来稿 E-mail: nmpx@ngx.net.cn

本网站由农业部主办,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