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工作力度加大。全年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员76.8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全省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提高。 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职工680万人,月平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7.7万人;580.05万职工和171.01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440.92万职工和125.93万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62亿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26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的成效。全省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床位达5.9万张,收养4.28万人。建立起各种城镇社区服务设施2903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85个。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45亿元;接受社会捐赠42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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