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就业工作基本稳定。年末全省全社会从业人员1469.44万人,比上年增加66.14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456.63万人,增加53.63万人;农村从业人员1012.81万人,增加12.51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为44:25:3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9%。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年末全省城镇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849个,社区服务中心178个,各类福利院床位数11424张,福利院收养人数6993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04万人。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9675.6万元,接受社会捐赠7443.4万元,受益人次数达318.4万人次。销售福利彩票27644.6万元,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人数达84.2万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48057.6万元,城镇最低保障对象全年人均每月补差额为54.4元。全省有272.3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有193.34万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有86.2万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全省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全年全省累计为14.18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足额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243万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