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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加大阳光工程学员跟踪服务与管理力度
日期:2008-09-18 作者:吴易雄 来源:湖南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
 

    本网讯 一是进行跟踪调查,设计调查笔录。对就业单位和学员进行就地调查和电话调查,就业情况不属实的,否决该学员培训份额;家庭走访和就业单位跟踪调查,两项否决学员超过本期培训总人数10%的,否决该期所培训全部学员。

 

二是加大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为控制艾滋病给家庭、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和潜在威胁,我们要求就业单位对已转移就业的阳光工程学员组织专题宣讲艾滋病防治知识。经调查,已转移就业阳光工程学员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已达到100%

 

三是以欢送会搭建阳光工程学员跟踪联系桥梁。为做好对阳光工程学员的跟踪服务工作,搭建阳光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基地与学员联系的桥梁,各地阳光工程学员培训结业前往就业单位之前开一个结业欢送会,进一步加强学校、阳光工程工作人员与学员的联系,为开展学员就业跟踪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四是培训基地与就业单位签订培训合同。为确保学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各培训基地与就业单位均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落实学员就业后的待遇。

 

五是帮助已就业的阳光工程学员维权。为切实维护已就业阳光工程学员权益,充分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各县阳光办和培训基地建立就业跟踪服务档案。不仅对用人单位进行需求和培训要求调查,重要的是对学员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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