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山东枣庄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人员累计达到58.8万人,年均新增加转移劳动力3.3万余人,大批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离开家乡外出谋生,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已形成一定规模,并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2006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确立了“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明确了资金投入、培训补助、转移输出、自主返乡创业、费用减免和权益保障等政策。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后与市财政局等,联合下发了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阳光工程”、转移就业助培工程及在经济薄弱村开展技能培训帮扶就业活动等有关通知文件。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枣庄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确保了各项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落到实处。
挖掘整合了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各地坚持打破行业、区域和所有制界限,按照谁有能力谁上、谁的机制灵活谁做、谁开展得好谁干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目前,全市招标认定了各级各类农民工培训机构50余家,年培训能力3.5万人,转移就业能力8万多人,培训的专业工种60多个。初步形成了以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农广校以及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乡镇成教中心为培训主体,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农民非农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国家、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200多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补贴农民培训转移; 2004年以来,农业部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共落实三级补贴资金2400多万元,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5.8万多人,推动了农民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创新拓宽了农民转移就业途径。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目前,全市各类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70家,仅市级以上91家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生产基地156万亩(复式计算),带动农户77万户(复式计算),直接带动农民增收1.58亿元。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依托小城镇和工业园区,做大做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使一部分农民进厂不进城,直接转为产业工人,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滕州市高标准建起了新世纪民营园区和16个镇级工业园区,目前入园企业近700家,投产项目600多个,安置农村劳动力4.3万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通过外出考察、商务洽谈或上门推介的方式收集用工信息,推动校企联合,推广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多种劳务输出新模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埠就业。据统计,去年枣庄市外出就业的人数为4.17万人,约占当年转移就业劳动力总数的65.9 %。
各级不断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服务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培工程、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阳光扶贫行动等公益性免费培训活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业就业。注重将培训与帮贫解困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劳动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连续两年组织实施了以“进城求职、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成功组织劳务输出近1.7万人。同时,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了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了农民进城就业的手续。各级培训学校都普遍建立了学员培训卡和电子档案制度,印制了《外出就业人员跟踪服务卡》,注明输送机构名称、电话、负责人姓名及监督电话等,帮助外出就业人员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总体上看,枣庄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但是尚有48万农村劳动力待转移,培训转移工作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难度较大。农民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调查情况看,枣庄市农村小学、初中文化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78.2%,由于劳动力素质、技能较低,很大程度上限定了农民的择业范围;民营经济起步相对较晚,城镇自身严峻的就业压力,使其吸纳农村劳动力的空间有限;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缺乏相应的组织和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外部环境还不宽松,农村人口城市化、劳动力非农化的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下一步,我们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力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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