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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哈尔滨八项措施降低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
日期:2008-07-02 作者: 来源:三农在线
 

  哈尔滨市近日出台八项优惠措施,降低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据介绍,该市已在283个乡镇街道实行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同时与全国35个城市签订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 

 

  据了解,哈尔滨市新出台的八项优惠措施,降低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门槛,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其他案件只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和农业户口。对案件紧急、可能引起群访或可能超过时效的案件,先提供法律援助、再补办手续。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由于信息、知识、经济等条件的不对称,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经常因为举证能力不足而败诉。而在非诉讼领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程序简单,方便农民工主张权利,收效显著。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283个乡镇、街道实行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在村、屯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求。据介绍,哈尔滨与全国35个城市共同签订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今年4月又与本省13个地市签订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公约,与农民工输出地城市建立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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