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导航 - 各地动态 - 工作研究 - 经验交流 - 阳光工程 - 基础数据 - 供求信息 - 教材服务 - 务工指南 - 权益维护 - 留言版
 
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 > 各地动态 > 综合
 
[河北] 多举措保障农民工子女入学通畅
日期:2008-06-18 作者: 来源:燕赵都市报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在即将开始的中小学招生工作中,河北省将把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作为一项大事来抓,通过多种举措确保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以公办学校为主

 

  目前,河北省超过9成农民工子女在城镇公办学校就读。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07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学生总数为17.41万人,其中在城镇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学生达16.32万人,占总数93.74%以上。

 

  今年,河北省将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规划之中,在充分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的同时,新建或扩建一批中小学校,保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确保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在各个方面落实“一视同仁”政策

 

  河北省规定,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进入城镇公办学校一律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要保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实现就近入学。教育部门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纳入教育经费预算,并按当地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向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拨付办学经费。

 

  同时,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等特点,建立完善方便农民工子女入学的转入转出制度,防止出现辍学现象;建立健全各种助学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继续落实一视同仁政策,在教学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等方面,做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同等对待。

 

  另悉,目前河北省已着手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学籍管理制度,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流入地入学的,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为其建立义务教育学籍;在流入地完成义务教育并达到毕、结业标准的,流入地教育部门为其发放相应的毕、结业证书。中途转学或借读的,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提供相关学籍证明,安排就读学校。

 

附件:
相关内容
 
欢迎来信来稿 E-mail: nmpx@ngx.net.cn

本网站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主办,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429转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