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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等级医院就医,自付费起付标准不同,最低自付费用起付标准为400元
10月1日,重庆市级统筹区的农民工就可以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昨日(12日),重庆市医保中心表示,农民工大病医保,可到重庆市社会保险局行业统筹办公室、市工伤保险中心、市级统筹区内各医保窗口等地办理。
可去三类地方办理
市级统筹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的农民工,可以办理相关大病医保。
重庆市医保中心说,招用农民工的单位,如果已经参加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就到市社会保险局行业统筹办公室办理;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但在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到市工伤保险中心办理。其他招用农民工的单位,应到市级统筹区内各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430家医院方便就医
参保民工,从缴费后的次月,就可持医保卡,到市级统筹区内的430家医保定点医院,213家医保定点药店就医、买药。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院、药店,就医、买药,自付费起付标准也不一样。
重庆市医保中心介绍,参保民工在1级医院就医,自付费起付标准为400元;2级医院为640元;3级医院为880元,只有超过了自付费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按比例报销。
参保民工若在1年中,连续多次住院,自付费标准将在起付标准上逐次递减1%。例如,参保民工在1级医院就医,费用在400元及以下,就由参保民工自己全额承担。同一年第2次入院,自付费标准将降低1%,为320元,以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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