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自阳光工程实施以来,湘潭县坚持不断创新,监管工作年年有新招。
2004年——成功开发阳光工程培训学员管理系统软件
2004年开发了阳光工程培训学员管理系统软件,对阳光工程培训学员实行系统管理,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查出重报学员100人以上,保证每人只享受一次政府培训补助,实现管理信息网络化。为保证学员身份的真实性、以及排除非农户口和其它县市的学员,真正做到国家财政补贴补到本县农村学员的手中,以防培训基地利用虚假身份证号骗(套)取国家财政补贴。2005年县阳光办又申请开通了湖南省公民身份证核查系统,利用该系统有效地预防了各培训基地乱报学员骗(套)取补贴的现象。
2005年——对培训基地实行末位淘汰制
为提高阳光工程工作质量,县阳光办引入激励和竞争机制,实行验收结果末位淘汰制,即对本年度验收综合评分位列末位的,下一个年度不安排其培训任务或取消培训资格。这样无形中给各培训基地增加了危机感,有效地促进了各培训基地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培训转移就业质量。
2006年——给阳光工程学员家长致公开信
为加大阳光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2006年县阳光办给每位参培学员印发了“给阳光工程学员家长致公开信”,信中简要介绍了阳光工程政策、实施阳光工程的目的、补助金额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并要求家长签名回执,让学员及家长们真正了解阳光工程,感受到国家的温暖。
2007年——县阳光办为学员统一照相
为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以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2007年县阳光办在发放培训券的同时,由县阳光办工作人员给每位学员照相,并在照片上添加了学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避免了学员档案和培训证上照片张冠李戴,杜绝了冒名顶替的现象,使国家财政补贴真正补到阳光工程学员手中,同时对各培训基地进一步强化了监管。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