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科教兴农的重要措施。寻甸县被列为2007年省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项目县之一,培训20个示范村的青壮年劳动力1000人以上。自项目从申报到实施以来,寻甸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是建立项目组织机构。成立了以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加洪为组长,县农业局局长李学枝、县财政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项目办公室在县农业局;通过评审决定,确定由本县9个乡镇的20行政村为项目实施示范村。
二是建立管理制度,签订项目合同。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教师岗位职责和培训岗位职责,要求对每个示范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收入的专业农民进行系统培训50人以上,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项目培训单位与县农业局签订了项目培训合同,明确培训目标和责任,实现管培分离。
三是培训单位组织具体的培训。为了能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积极组织人员深入20个示范村,进行走访、宣传、动员、摸底,按照发展一村一品的要求,围绕主导产业,针对农民提出所需要的技术,编写1000多份材料和购买项目培训教材1000多本,重点对种植与养殖方面的培训。按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了项目培训台账、基本学员登记卡,并发放培训卡,记录每次培训的内容与时间。
四是积极召开项目培训会议,安排各项工作。全省培训会议结束之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召开了项目培训会议,对如何实施并按时完成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要协调配合,各负其职,认真抓好培训与管理工作。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