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82名泰来丝绸厂农民合同工到垫江县就业局按时足额领取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共计53799元,成为我县第一批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农民合同工。 泰来丝绸厂在招用农民合同工时,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企业工资总额2%的比例为农民合同工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使农民合同工在不交纳一分钱的情况下就能在失业后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今年8月25日,该厂因改革需要,解除了82名农民合同工的劳动关系。垫江县就业局及时介入,摸请情况、办好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这批农民工如期领取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使他们失业后的生活依然能得到一定时期的保障,维护了农民合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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