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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警惕“黑律师”专骗外来务工人员
日期:2004-11-24 作者: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新近从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了解到,当事人投诉“黑律师”骗取血汗钱的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在打击“黑律师”泛滥情形时,司法局也往往遭遇法律难题。
  所谓“黑律师”,是指无执业资格或有执业资格而未在当地律师管理机构注册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他们往往用名片或自制的“律师工作证”蒙骗当事人,且绝大多数人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记者调查采访发现,“黑律师”已经堂而皇之地将业务开展到劳动管理站、法院和各派出法庭的大门前。他们大多衣着体面,一旦确定目标就会口若悬河地游说,骗取当事人的“代理”费用,随后便杳如黄鹤。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常常成为“黑律师”的主要骗钱对象。
  陕西青年小李来到深圳打工,在一次加班中被机器轧掉左手。办理工伤保险赔偿时,社保部门发现小李的用工手续是用假身份证办理的,遂拒绝赔偿,老板也停止给付医药费,这专骗让逡巡在劳动站门外的“陈律师”钻了空子。
  “陈律师”声称能够为小李赢得10万元以上的赔偿,所得赔偿一人一半,先付1万元前期工作费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达成四六分成的口头协议,小李从有限的积蓄中先支付了1500元。几天后,“陈律师”以立案需要为由,又找小李要了1000元钱。
  然而,小李再一次到厂里找老板讨要生活费时,发现“陈律师”竟然与老板称兄道弟。宝安区司法局后来查明,所谓“陈律师”根本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黑律师”。
  近年来,深圳的劳务纠纷案件呈现增长态势,2003年,仅宝安区仲裁的劳务纠纷案件就达到5456宗,一个庞大的法律服务需求市场已经形成。相形之下,宝安区内仅有11家律师事务所和140多名执业律师。如此悬殊的供求比例,必然造成法律服务市场出现缺口,据保守估计,宝安区内的“黑律师”超过400人。
  当地人士提醒说,“黑律师”能够屡屡得手,是因为他们摸透了当事人不懂法律、贪图便宜和省事的心态。另外,大量欠薪案件的标的额仅有数千元,一些忙于经济案件的执业律师不屑顾及,也给“黑律师”的活动留下了空间。
  尽管法律援助能为一部分劳动者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但是,与数以千计的援助申请相比,宝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30多名律师显然力量不足。
  记者采访发现,“黑律师”泛滥的现象也暴露出相关法律的滞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黑律师”所受到的惩处仅仅是“没收其非法所得”。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整治“黑律师”的工作有一定难度,但是,决不能因此而放松打击力度。只有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提高律师队伍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才能让“黑律师”找不到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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