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建设厅将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一、大力发展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企业。 二、加强工程分包管理。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接的建筑工程,其劳务分包工程需对外分包的,必须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严禁不具备资质的包工头承接劳务工程。 三、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建筑业企业必须依法与所有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报酬等内容,并应优先使用持有上岗证书的技术工人,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建立工人工资优先支付制度。总承包企业应对所承包工程全面负责,保证每笔工程款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在拨付工程分包款时,要监督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将工人工资及时发放;同时,建设单位不得越级向分包队伍或项目部直接拨付工程款。 五、凡是因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由此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不能妥善处置,造成社会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外,还将对其新建项目不予办理招标有关手续,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凡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暂时停止其投标资格,并在企业资质年检中给予严肃处理。 六、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协同作用,共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同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彻底排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另据了解,日前省建设厅己组成4个调研组分赴全省各市州作调研。此次调研将于12月中旬结束。据了解,本次调研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一是如何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工作,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二是如何巩固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三是如何进一步解决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如何进一步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实现非公有资本和非国有企业进入市政公用市场;五是如何进一步抓好建设系统党风廉正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业作风建设,整个调研工作将在12月中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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