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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阳光工程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的紧急通知
日期:2005-03-01 作者: 来源: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
 

                                  鄂农(办)〔2005〕7号

 

 

各市、州、县(市、区)阳光工程办公室:

2005年1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山东省阳光工程项目县曹县卫生学校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为确保阳光工程顺利实施,最近,农业部发出《关于对阳光工程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引以为戒,切实抓好阳光工程的监督检查和项目核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抓好落实,并将有关要求补充如下: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阳光工程项目的核查工作,每个单位要明确一名局领导牵头,落实2-3人成立专班,每人负责联系2-3个单位(县),强化目标责任。要把突击性检查变成经常性检查,防微杜渐,尽早消除不良隐患。凡因督查不力或敷衍塞责,导致项目实施出现重大失误者,将追究督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2、进一步明确此次核查任务。各市、州阳光工程办公室接通知后,要迅速组织专班分赴各县(市)开展督导检查。3月10日前,将督查总结材料情况上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

各县(市)阳光工程办公室既要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自查,也要迅速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各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月9日前将本县自查、检查情况上报市、州阳光工程办公室,由市、州汇总后上报省阳光办。

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将抽查部分县市,并对各地督查情况的进行督导。

 

附件:关于对阳光工程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的紧急通知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阳光工程  检查  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5年2月23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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