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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新春务工农民慰问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5-01-27 作者: 来源: 重庆市劳务开发领导小组
 

                                  渝劳领〔2005〕1号

各区县(市)农村劳务开发(阳光工程)领导小组:

2004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取得了喜人成就,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的开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抓住春节期间全市外出务工农民大量返乡的机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春务工农民慰问宣传活动,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培训,外出务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新春务工农民慰问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慰问务工农民、宣传法律政策、鼓励外出务工

二、活动内容

(一)慰问务工农民

各区县(市)劳务办、乡镇政府在春节期间,组织专人通过深入农村院坝慰问务工农民、新春茶话会发送慰问信等形式对返乡农民进行慰问。重庆市劳务办也将组织各区县务工农民代表参加重庆市新春务工农民茶话会。通过慰问,了解农民在外务工情况,掌握农民务工意愿,了解农民转移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权益保护、拖欠工资、工伤救助、子女入学、返乡创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衔接有关部门协助解决或咨询答疑。

(二)宣传法律政策

各区县(市)劳务办、乡镇政府抓住春节务工农民返乡的机会,通过政策赶集、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书写黑板报、文艺汇演等方式宣传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方面的各项方针、与农民外出务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

(三)鼓励外出务工

各区县(市)劳务办、乡镇政府在春节期间要加大对返乡农民的宣传引导力度,宣传相关政策,鼓励农民参加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农民有序转移就业。有条件的乡镇还可以组织返乡农民参加各种引导性培训,鼓励农民参加技能性培训。

春节将至,大量民工返乡过年。但今年,我市出现了“倒民工流”,很多农民在这个时候外出务工。各区县(市)劳务办、乡镇政府要及时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服务和指导,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使他们顺利出行。

三、活动时间

此次活动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春节外出务工农民返乡期间,从1月中下旬开始至2月底。

四、组织实施

此次新春务工农民慰问宣传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各区县(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落实,各乡镇政府组织专人实施。

各区县(市)、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抓好落实,加强宣传,了解情况。第一,各区县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指派专人落实;第二,加强宣传,及时传递外出务工农民的意愿和要求;第三,各区县、乡镇对新春务工农民慰问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重庆市劳务办(传真:63627600;E-mail:cqslwb@163.com)。

                        

                     二OO五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  农民  慰问宣传  活动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

        政协办公厅、农业部科教司、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重庆市劳务开发领导小组             2005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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