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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会议纪要
日期:2004-09-07 作者: 来源:陕西省阳光工程办公室
 

    8月20日,省农业厅副厅长、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副组长、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主任胡小平同志主持召开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全省阳光工程培训情况,审定了我省第二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安排部署了当前工作。

一、会议通报了5月中旬以来各市阳光工程培训和农民转移就业情况

5月份以来,各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与农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共同协作,主动出击寻找用工市场,并以经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为主,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输出安置工作力度,确保成功输出就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各市上报的数字统计,到7月底,全省各市通过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培训农民44039人,输出就业33220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55%和41.5% 。其中,西安市组织培训6400人,组织输出5600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64%和56%;咸阳市组织培训7000人,输出5300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58.3%和44.2%;宝鸡市组织培训4298人,输出1381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43%和13.8%;渭南市组织培训9436人,输出9242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72.6%和71.1%;铜川市组织培训813人,输出591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67.8%和49.3%;延安市组织培训1220人,输出447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24.4%和8.9%;榆林市组织培训4427人,输出4110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63.2%和58.7%;汉中市组织培训1003人,输出439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12.5%和5.5%;安康市组织培训2400人,输出852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31.6%和11.2%;商洛市组织培训6842人,输出5208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114%和86.8%;杨凌区组织培训200人,输出50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100%和25%。

各地在前一段时间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各市工作进度不平衡;二是各市上报的培训和输出任务情况,有待于进一步核实;三是经过抽查,个别县的培训就业档案和台账不健全,不便于考核和检查。

二、会议审议了92个培训机构的陕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资格

根据各地相关培训机构的要求,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在继今年4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之后,又于6月下旬到7月底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二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到8月19日止,各市报来申请认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共92个,其中,公办机构42个,民营机构50个。经会议审核认为,在各市上报的92个申请认定资格的培训机构中,咸阳市报来的“陕西省雍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培训机构资质,“陕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资格不予认定;西安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91个培训机构符合《陕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的有关条件,同意按程序认定其“陕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资格。会议同意,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文件,对第一批290个培训机构和第二批91个培训机构的“陕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资格同时给予认定和批复,并尽快制作、下发相应的证书和牌匾。

三、会议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要求,各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再接再厉,以市场为导向,以输出就业为目的,认真做好阳光工程转移培训工作,力争于11月底完成全年任务。一是要按照国家六部委下发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培训就业档案和培训就业台账。培训就业档案要建立在县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内容包括经认定的培训基地数,各培训基地培训输出情况的月进度、季度进度统计报表,以及对培训基地工作绩效考评档案等。培训台账和就业台账必须建立在各培训基地(机构),要求各培训基地按照上级下达给本机构的年培训和输出任务一一对应,建立详细的台账,以便检查和验收。培训台账要说明受训农民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转移就业台账要说明农民前去就业的单位和联系方式。二是要加强培训机构和劳务输出机构的信息交流,切实引导输出就业。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与省劳动部门协作,将有关劳务机构的联系方式、办事处地址告知有关培训机构,以便于培训与输出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三是要做好督查与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负责辖区内阳光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和验收工作,省阳光工程办公室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各市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工作要通过调阅相关档案和台账、检查培训基地、走访或电话访问农民工以及就业单位等方式进行,要明确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等结论。验收工作的目的是进一步核实各培训单位培训与输出任务的落实情况,验收的结果是支付相关培训经费的重要依据。四是要定期通报各市阳光工程的进展情况。各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动态,对一些好的典型和做法要及时通报,扩大宣传。

参加人员:

省农业厅:胡小平、翟高友、郝仲华、高  荣、

穆桂彦、张爱华、李 

省财政厅:张军辉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段化民

省教育厅:刘宏恩

省科技厅:樊彩霞

省建设厅:郑普益

 

 

送: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各市(区)阳光工程办公室,省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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