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导航 - 各地动态 - 工作研究 - 经验交流 - 阳光工程 - 基础数据 - 供求信息 - 教材服务 - 务工指南 - 权益维护 - 留言版
 
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 > 各地动态 > 各省相关文件
 
贵州省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日期:2004-07-07 作者: 来源: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
 

 

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项政策的出台,是党的农村政策的一次重大创新,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新举措,是支持农民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我省阳光工程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目标是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目前,我省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缺乏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难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难以提升从业的岗位层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38号文件),对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目标任务

2004年,我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重点,一是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地区,二是劳动力转移工作开展得好,有一定转移培训经验和基础的地区,三是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四是由各级政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前的引导性培训。今年我省培训目标任务为28万人,其中引导性培训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转移就业6.4万人以上,占培训总数的80%以上。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今年在全省九个市(州、地)80个县(市、区)大规模全面开展(见附表1),转移培训特色专业、工种及岗位40余项(见附表2)。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在农业部、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省农业厅、财政厅、教育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建设厅、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由省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并制定我省阳光工程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本省细则)》、《基地认定办法(本省细则)》、《检查验收办法(本省细则)》等规章制度,做好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各市(州、地)、县(区、市)在党委和政府统筹领导下,成立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阳光工程各项工作。

(二)培训管理。省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全省转移培训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各市(州、地)、县(区、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转移培训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各培训机构以转移为目标,以定向、定点、定单形式开展培训,培训单位根据用工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组织开展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

(三)资金管理。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机制。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扶持资金和地方财政扶持资金组成。我省政府补助资金将通过培训机构降低收费标准方式直接让农民受益,不用于培训单位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

(四)监督检查。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向社会公布培训单位、培训任务、培训专业、收费标准及资金补助等情况,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培训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对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我省阳光工程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农业部、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有关规章和要求对转移培训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按要求重点检查农民培训台账、农民转移就业台账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3)

三、基地认定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全省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工作于5月完成(基地名录汇总已报农业部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并在“贵州农业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

 

2、我省第一批认定的各类培训机构共274个,其中教育类培训机构109个,占总数近40%,农业类培训机构85个,占总数的31%,其它类培训机构80个(见附表4)。

 

四、任务分解

1、2004年培训任务分解表:

序号

市(州、地)

职业技能  培训任务

引导性培训 任务

基地认定数

任务分解  至县数量

贵阳市

12000人

10000人

40个

10

遵义市

14000人

30000人

36个

12

安顺市

8000人

22000人

16个

7

黔南州

8000人

20000人

33个

7

黔东南州

8000人

24000人

25个

15

铜仁地区

8000人

26000人

23个

9

毕节地区

9000人

30000人

47个

8

六盘水市

5000人

16000人

27个

4

黔西南州

8000人

22000人 

27个

8

 

合计:

8万人

20万人

274个

80

         

2、我省第一批认定培训基地274个。2004年8万人的培训任务已分解落实到全省9个市(州、地)的80个县(市、区),承担培训任务共有234个培训机构(见附表5)。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研究,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2004年至2010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40万人,年培训20万人; 2010年以后,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使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总体上与国家现代化发展水平相适应。

2、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我省各级阳光工程组织机构,确保转移培训工作的实施。根据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 (农科教发[2004]4号)文件要求,省级管理部门及时成立了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全省,安排部署各地成立市、县级阳光工程办公室。至6月中旬,全省九个市(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80个县均已成立阳光工程指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和阳光工程办公室。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并行文上报省政府,建议建立农民工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见附表5)。

3、省一级主要负责培训工作的政策指导、规划制定、任务分解、项目申报、信息服务、监督监管和省级补助资金的落实。市(州、地)一级负责任务再分解和督促检查。各项目县(市、区)是培训工作的重点所在。县一级“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当地农村劳动力资源、培训机构、培训岗位、劳务输出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培训机构的认定。

4、我省阳光工程的实施将严格按照国家六部委的要求,坚持培训工作的市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目标,公开、公正、公平地面向社会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招标,向社会公布培训单位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工种、收费标准、资金补贴等,让农民自主选择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培训工作要尊重农民意愿,严禁强迫命令。为确保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要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签订责任书,落实任务,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同时,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要求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对项目的申报、实施、资金使用负责。

 

 

 

 

附表4:

 

贵州省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分类表

序号

市州地

合计

农业类

农 广校

劳动保障

教育

旅游

交通

建筑

工矿

公安

科技

党校

卫生

乡镇企业

经贸/其它

1

贵阳市

40

5

8

12

8

1

1

1

1

1

1

1

 

 

 

2

遵义市

36

5

5

7

14

1

1

1

 

 

 

1

 

 

1

3

安顺市

16

2

2

1

11

 

 

 

 

 

 

 

 

 

 

4

黔南州

33

9

4

10

8

 

1

 

 

 

 

 

1

 

 

5

黔东南州

25

2

7

3

11

 

 

 

1

 

 

1

 

 

 

6

铜仁地区

23

 

10

 

2